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,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《人工晶状体临床试验指导原则》《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》《用于角膜制瓣的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临床试验指导原则》,现予发布。
特此通告。 附件:
1.人工晶状体临床试验指导原则
2.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
3.用于角膜制瓣的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临床试验指导原则
国家药监局
2019年3月18日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nmpa.gov.cn/xxgk/ggtg/ypggtg/ypshmshxdgg/2019032017520187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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